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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集体财管 4部门发文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国将在各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和民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完善工作规范,落实工作经费,把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村级财务属集体性质。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各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公开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对此,通知强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规范村级财务会计行为,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村级财务核算成本,确保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各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落实好专项培训经费,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

 
 
 相关链接
· 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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