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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高举执法为民大旗 深化工作机制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3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在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这部恢宏巨著中,公安机关写下了浓墨重彩的辉煌之笔。

    “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三基”工程建设、“大走访”、“三项建设”……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作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以来,一项项着眼根本、利在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清晰印证了公安机关锐意前行的足迹。

    8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公安部党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高举执法为民的大旗,深入推进公安工作体制性、机制性变革。金盾之光辉映神州大地,照进老百姓心坎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大接访、大走访、治安案件公开调解,一系列创举凸显新时期公安执法的民本深意

    “人人都能见到局长?”辽宁阜新上访人老王起初的顾虑彻底打消了,他不但在上访时受到了公安局长接待,而且8天后就解决了自己的诉求。

    在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实施不久的2005年5月,公安部党委作出了一项令全社会为之瞩目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喊出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响亮目标。为期三个月的“开门大接访”中,全国3000多个县(市、区)的公安局长直面上访群众,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4万起,绝大多数地区停访息诉率达80%以上。

    “公安‘大接访’,有冤就敢讲,心系老百姓,感谢共产党!”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赞誉。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这次“开门大接访”,是新时期公安工作一大创举,更是一次自我革命的思想理念大转变。此后,局长接访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至今。

    2006年起,公安部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定期接待群众日制度,规定省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接访1次,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接访2次,信访问题突出的市、县公安机关每天要有一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因遭他人伤害连续10年上访的吉林省白城市上访人魏某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公安机关增进了理解和信任,自觉地帮助化解一些村民间的矛盾纠纷。2009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期间交办的845起重点案件,已息诉703起,息诉率达83%,各地公安机关自行排查化解信访积案1.1万余起,化解率达70%以上。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民警在大走访中,及时协调辖区建筑开发商筹集资金,为300多名农民工发放了工资,将一起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经济危机席卷全球的2008年底,全国190多万公安民警进村入户,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从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及公安部党委一班人到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查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谱写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动人乐章。2009年4月,公安部制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民警走访群众工作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每年对边防辖区578万户、1831万名群众全部走访一遍,这是公安边防部队爱民固边战略中的一道“硬杠杠”。2005年7月起,公安边防部队在辖区开展了以走访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访四见”活动(即访贫问苦、访疾问难、访外问弱,让群众看见、敢见、愿见、想见边防民警),全面实行爱民固边战略,掀起了公安边防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群众工作热潮。5年来,为边防辖区1.8万多困难群众申请了低保,帮助2.4万多下岗职工再就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220万余件。

    为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派出所充分运用治安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07年12月,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对推行现场调解、依法公开调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当前,治安调解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总数比例稳步上升。2008年,全国共查处治安案件877万起,其中治安调解280万余起,占查处治安总数的31.9%。2009年,全国共查处治安案件1105万,其中治安调解372万,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根治突出执法问题———

    立章法、强主体、严监督,力度空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警上下掀起风暴

    “刚参加工作时几乎是‘两眼一抹黑’,适逢标准化体系的出台,从案件现场勘查到嫌疑人员审查、法律文书制作,都有标准动作做、规范程序,过去到了现场‘手足无措’的情况不会再发生了。”以标准化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让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年轻刑警孙志宇尝到了甜头。

    十六大以来,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入手,公安机关着力建章立制,先后下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一大批执法制度和基层执法急需的执法规范。2009年,在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操作指引。

    2008年公安部南京会议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各地、各警种部门狠抓重点执法环节的规范化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专人办案制度、分级负责制度等为主要框架的执法制度体系,基本规范了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环节;消防管理部门制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保障了火灾事故认定中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和知情权;江苏、浙江、辽宁、广东、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执法,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执法办案“一网通”。

    2009年春节刚过,全国近3000名县级公安局长分批进京轮训。这次公安史上规模最大的培训,再一次为公安机关赢得注目与喝彩。

    实际上,从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开始,公安机关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的脚步就没有间断,大教育、大培训格局日渐清晰。2006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和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2009年10月,公安部党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推进公安机关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构建。江苏、广东、浙江、吉林等地开办了网上法律学校,并对民警学法实行分级管理;北京、天津、内蒙古、重庆、福建、广西、四川、山西、贵州等地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制度。

    作为监督解决队伍执法问题的抓手,执法质量考评全面开展。2002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采取随机抽查案卷、查阅执法基础台账、检查羁押场所、发放调查问卷以及走访有关部门和个人等考评方式,狠抓对考评发现执法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考评奖惩制度。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20多名县级公安局长因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不合格被免职或引咎辞职。

    2009年底,公安部首批派驻督察专员完成三年的督导使命。公安部以派驻督察队、督导组和督察专员为载体,自上而下的监督指导力度近年来不断强化。2003年、2004年公安部派出4批81个工作组327名同志,2005年派出8个派驻督导组24名同志,2006年由督察专员(副局级)率队组成10个派驻督导组,2009年底由督察专员组成6个派驻督察队,长年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被称作“啄木鸟”的警务督察部门,在围绕中心工作促落实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深化便民利民机制建设———

    网上办事、一站式办公,数百项便民举措凸显“服务在先”的理念转变

    上海市闵行区某公司的施经理通过网上警务室提出了核查一名丢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真实身份的请求,10分钟后就得到了回复。“以前要排大队,来回跑,很发怵去派出所办事。现在,足不出户就得到帮助,真是太好了!”

    点鼠标取代“排大队”,这对上海市闵行区的单位群众来说早已是平常事。目前,分局已经有260家网上警务室,网上预约、为民服务、法律法规等栏目都规范地建立起来。截至2009年年底,点击量超过2亿人次。

    对于更多的老百姓来说,获取公安机关的服务,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通过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数不胜数:

    出入境管理方面,取消公民再出国限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大中城市实行凭户口簿、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工作,不断拓宽公民合法出国的渠道和途径;公民往来港澳台实行“阳光审批办法”,逐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手续;

    交通管理方面,先后推出100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初步解决了车辆管理所办事流程复杂、管理模式单一,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要求的问题,“以人为本、突出服务”理念凸显。目前,全国已设立2145个汽车摩托车下乡登记服务点,全国353个地市车辆管理所已有18个跨入一等管理水平,120个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治安管理方面,普遍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简化户口申办手续,实行居住证制度,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为返乡群众换发二代证工作,普遍为返乡群众建立办证“绿色通道”……

    为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公安部政府网站倾力打造网上办事场景式服务建设,集中推出“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身份证管理”等5类场景式服务,使服务更加亲民、实用;对办事指南、表证单书、在线咨询、结果反馈、常见问题解答等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对各地公安机关的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形成地方公安机关共同保障、支撑的公安系统门户网站服务体系。

    2003年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对值班室、接待室、派出所等窗口单位接待服务原则、便民服务设施、建章立制、工作时间、服务行为、考评奖惩等作了具体规定。2003年4月,公安部印发《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通过推进县市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开发短信报警平台,为报警群众提供了更多的便利。走过24年历程的“110”,如今已成为公安机关的旗帜与品牌。警务公开迈出可喜步伐———

    执法告知、开门纳谏,阳光警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提效能

    “一份交通违法告知单,表明了执法部门执法‘人性化’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正无形中影响着我们大多数人的利益。”2005年6月,江苏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交通安全、刑事案件立破案、信息网络安全等六项执法告知制度。这一事件入选当年中央主流媒体的十大法治新闻,并得到这样的评语。

    2009年,公安部在全国推行执法办案回应群众制度,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制度、治安案件回访制度、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制度和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处理机制,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大以来,在政务公开的时代大潮中,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迈出可喜步伐。

    2003年12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建立部、省、市三级公安新闻发布制度。2007年以来,相继制定了《公安部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和《公安部新闻发布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截至目前,全国部、省、市三级公安新闻发言人队伍已拥有300余人。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增加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配合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建设政府网站深化警务公开。目前,公安部政府网站已开通19个子站,开设栏目300余个,累计发布信息万余条,日均访问量突破百万人次,初步形成“单位建站、主站综合、共享平台、子主联动”的公安部政府网站群。公安政府网站已成为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倾听民声民意的重要窗口,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渠道。

    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公安机关、走进警务室,与民警共同体验执法全程。同时,以开展“警民恳谈会”、“警民茶话会”、“警民联欢会”等联谊活动为载体,紧密联系辖区单位和群众。2009年6月,公安部在部分看守所部署开展对社会开放工作,共邀请6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看守所,组织对新闻媒体开放活动70余次。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看守所实现了与驻所检察部门的信息联网,有效地保障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不负天职不负民”。回顾公安机关的机制体制改革之路,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评价。在一个又一个举措中,我们看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铮铮誓言。在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神州大地上,变革中的人民公安绽放着夺目之光。

    2010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公安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适应之处。我们清醒地知道,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将先后举办,公安机关的任务异常繁重。

    改革非一日之功,改革没有止境。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群众满意、社会和谐为最高标准,继续勇立潮头,锐意进取,不断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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