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中国驻柬埔寨大使张金凤与柬埔寨外交国际合作部国务秘书龙维萨罗分别代表本国在柬埔寨首都金边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领事条约》。随后,中柬双方将履行各自国内法律程序,以使《条约》尽早生效。
中柬两国签署领事条约,是继中老(挝)、中越(南)、中菲(律宾)之后,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的第4个双边领事条约,也是中国同第48个外国签署的双边领事条约(协定)。这一条约有利于深化中柬传统友谊,维护两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两国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双边领事合作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