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系统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开展了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和变更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矛盾,分类采取了有力的政策和措施,特别对1000千瓦至6000千瓦的存量小水电企业,采取了适当简化申报材料的措施;对1000千瓦以下小水电企业,采取了企业申请豁免并备案登记的政策,从而提高了颁证效率,使全年颁发和变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同时,2009年也成为历年来许可证颁发数量最多的一年。也是许可管理工作迈开实质性步伐的一年。
据统计,2009年,全国共颁发发电企业许可证8928家,其中1000千瓦至6000千瓦企业审发了2799家,完成计划136%;全年共豁免1000千瓦以下小水电企业4491家;颁发供电企业许可证96家。与此同时,以新建机组、新建输供电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许可证变更工作规范开展,全年共变更发电企业许可证505家、供电企业许可证1681家、输电企业许可证16家。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38家输电企业许可证已全部颁发完毕;全国累计颁发发电企业许可证15094家,其中6000千瓦以上的396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基本普及持证;1000千瓦至6000千瓦的3900家,除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的发电企业也都实现普及持证。全国累计颁发供电企业许可证2929家,除少数供电营业区有争议的企业外,全国供电企业基本实现了普及持证。
至此,电监会在全国颁证工作已呈现大规模普及态势,发电、输电和供电企业普及持证经营的局面基本形成,许可监管正在由普及持证迈向全面加强后续管理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