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5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统一监管、统一许可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围绕促进就业和优化人才配置,大力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行为的监管。对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整合,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并加强指导。

    通知要求,对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发放的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进行统一换发。各省级人社行政部门要在2010年5月31日前为所有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换发新的许可证。

    通知指出,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新的法规未出台前,仍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的条件要求审批。各级人社部门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打击非法劳务中介行为,严肃查处乱设项目收费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各地可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活动。(记者 董 炜) 

不断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就如何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市场司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制定下发《通知》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断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为此我们制定下发了《通知》。主要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人力资源市场实施统一管理。目前,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都设立了负责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统一管理、统一许可。《通知》提出要明确监管任务,尽快履行职责,防止因机构改革出现管理真空和工作停滞。

    二是构建完整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逐步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分开,构建完整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通知》明确提出要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培育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三是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长远发展。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知》在认真分析当前人力资源市场面临的形势、问题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既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一些亟须回答的问题,又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长远发展出发,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行为监管,整合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遏制和打击非法中介,做好市场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力资源市场今后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问:《通知》对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提出了哪些基本要求?

    答:《通知》对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对由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分别管理的职业中介、人才服务中介,尽快过渡到由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处室统一管理;二是整合原来两个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市场管理立法步伐;三是把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统一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四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检和重新登记,摸清底数;五是对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时依照原有的条件要求审批,同时明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性审批办法。

    问:对当前治理非法中介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通知》对遏制和打击非法中介提出了明确要求,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规范各类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聘活动,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压缩非法中介生存空间。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三是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依法查处和取缔。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大求职者树立权益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问:如何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搞好诚信服务,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答:《通知》提出,要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考虑,一是要树立典型,各地可公布一批诚信服务中介名单,宣传其典型事迹;二是总结各地推动职业中介诚信服务的经验和办法,加以推广和交流;三是推动行业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四是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协调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

    《通知》还提出,要配合就业工作的需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主要考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能力也有必要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这是《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同时也是更好地发挥市场服务体系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具体可以采取搭建农民工劳务对接平台、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等形式。《通知》要求各地研究制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享受政府补贴办法。

    问:《通知》对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有何要求?

    答:为解决劳动者求职与用人单位招聘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劳动者与工作岗位匹配的效率与质量,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通知》提出要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各地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市场供求信息变化快速调查制度,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制定一套反应市场供求动态的指标体系;二是要掌握一批有代表性的经营性服务机构,建立信息联系点,要求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三是要综合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供求信息,及时归总、分类;四是建立定期发布制度,每半年一次,及时反应市场供求动态。

    问:各地贯彻落实《通知》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按照“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方针以及部里提出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安排,抓紧研究制定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和加快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计划和步骤。特别是强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深化机构改革、构建完整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做好统一换发许可证工作。要根据部里的部署,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检工作,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并在今年5月31日前为通过年检的经营性服务机构换发新的许可证。同时,要做好新设立机构的审批工作。三是树立一批诚信服务典型。各地要结合年度审验和换发许可证工作,掌握本地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全面情况,公布一批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典型,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四是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春风行动、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活动,以各地农民工就业市场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规范市场中介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记者 任社宣)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当前,在稳步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逐步整合和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进程中,为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的监督和管理,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培育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服务体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职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促进就业和优化人才配置,大力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行为的监管。要根据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对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整合,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并加强指导。

    二、统一换发许可证。对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发放的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进行统一换发,新的许可证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年检工作,在2010年5月31日前为所有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换发新的许可证,对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认真登记,并汇总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做好新设立服务机构的审批工作。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新的法规未出台前,仍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的条件要求审批,其中设立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由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性审批办法。

    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要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措施,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打击非法劳务中介行为,严肃查处乱设项目收费行为。规范用人单位招聘活动,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指导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要配合就业工作需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与公共就业服务相结合,采取搭建农民工劳务对接平台、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劳动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要根据就业促进法要求,积极研究和制定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享受政府补贴办法。

    六、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各地可结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换发许可证工作,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活动,树立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典型,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强化社会责任。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提供良好服务。要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和协调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七、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地要根据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按照部里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各类服务机构状况,以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诚信守法情况和市场发展趋势。要建立工作台账,编制服务机构目录,并对外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各地要推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要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市场供求信息变化快速调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要加强对市场供求信息的归类和分析,形成权威性数据并定期发布,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为促进就业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要求,在推动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相关链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详解2009年社保工作重大举措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工作面临三大挑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取多种措施扩大稳定就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