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2010年03月05日16时发布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受冷空气和气旋共同影响,5日14时,渤海、黄海北部出现2.5到3.5米的大浪区;河北、天津、山东沿岸海域出现1.5到2.5米的中到大浪。预计5日夜间到6日白天,渤海、黄海、东海北部将出现2.5到4.5米的大浪到巨浪区;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4米的中到大浪。6日夜间到7日白天,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将出现3到5米的大浪到巨浪区;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4米的中到大浪,海浪警报维持蓝色。请在上述海区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浪避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