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提早制定工作预案,细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巡查、交通疏导力度,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仪服务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殡仪服务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迅速消除安全隐患。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巡查和防范,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当用火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顺畅。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车辆和班次,满足群众祭扫出行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着力推广环保、文明、节俭、安全的祭扫方式,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记者 谭晶纯 实习生 崔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