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7日在淮安召开。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维稳办副主任夏诚华出席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省维稳领导小组组长林祥国作工作报告。副省长李小敏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出席会议。
陈冀平指出,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地区之一,不少地方对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希望江苏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让其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全国各地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成功经验。
陈冀平强调,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公开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说服、教育、引导等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和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考评查究制度,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给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严肃追究决策相关人员的责任。
林祥国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前置程序,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林祥国强调,要特别注重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对经评估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已决定实施的重大决策、项目和事项,要统一思想认识,依照风险控制预案有计划地推进实施;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对经评估认为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的,要暂缓决策或审批,有关方面要调整完善原有方案,待条件成熟、风险因素消除后重新报请实施;对于一些较为紧迫、客观上确需付诸实施,但又存在较大风险的,要在落实预防化解措施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对经评估认为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坚决不予实施。
李小敏在总结时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涉及的领域广泛,评估内容的法律性、政策性和评估方法的综合性、协调性都很强,实行规范化操作对提升评估质效至关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积极实践,又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评估工作准备充分、评估操作程序规范、分析预测稳定风险科学、化解矛盾措施扎实有效,评估结果的运用经得起法律检验、时间检验。(陈旭 志高 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