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外汇局批准部分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3日   来源:外汇局网站

    为更好地支持银行业务创新,方便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试点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2007年2月《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正式实施以来,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即可办理本人年度总额以内的购汇和结汇业务。此次试点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为个人提供了更为高效、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境内个人持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试点银行开立账户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或自助终端,直接办理本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购汇和结汇业务,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同时有助于减轻银行柜台压力,降低银行成本。

    通过电子银行系统与“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境内个人在电子银行系统办理购汇和结汇业务的相关信息将实时、自动传输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并纳入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密切跟踪监测试点运行情况,总结试点经验,防范异常外汇资金利用个人电子银行渠道流出入,维护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

 
 
 相关链接
· 外汇局公布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据
· 外汇局:七省市将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
· 外汇局:截至2009年末我国外债余额4286.47亿美元
· 外汇局公布银行代客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