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四川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80亿元。这一债券规模居全国首位。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其中3年期126亿元,5年期54亿元,分别占70%和30%。
由此四川省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作出调整。5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省政府提交的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这180亿元债券将在省本级安排60亿元,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120亿元;债券期限均按3年期70%和5年期30%的比例确定。
债券资金将重点安排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主要用于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支持对全省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在批准方案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省政府,要选好项目、用好资金;要严格监管、跟踪问效,保证还款。(记者 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