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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查哄抬农产品价格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5日   来源:宁夏日报

    针对近期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方发生自然灾害,部分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紧急下发通知,从本月起,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凡故意哄抬农产品价格者,没收违法所得,最高罚款100万元。

    通知要求,近期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和价格行为的监管。协调价格、商务、工商等部门,对捏造散布农产品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

    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出一件、处理一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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