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外汇局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统计申报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8日   来源:外汇局网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完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并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相关链接
· 外汇局公布1季度银行代客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数据
· 外汇局局长易纲赴中关村进行调研并考察部分企业
· 外汇局:“中国正在评估所持欧元债券”报道不实
· 外汇局: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
· 外汇局公布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
· 外汇局公布废止和失效24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