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级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18日,云南省41个省级部门共确定关键岗位228个、重点环节440个,查找风险点1045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1123条。
从今年2月以来,省级各行政机关按照省政府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行政审批、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确定了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分析风险表现形式,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填写《云南省行政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登记表》,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审定,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后,报省监察厅备案,关键岗位的分管领导还作出承诺。
据了解,省级各行政机关所确定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城市规划、食品药品质量、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服务、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群众极为关注、反映较为强烈且问题易发多发的岗位和环节;各行政机关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所产生的风险进行透彻分析,并与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紧密联系,相互吻合,所制定的监督防范措施,将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那里、监督就落实到那里。
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选择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省级行政部门,将其不涉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刊登、督促省政府各部门将其不涉密《登记表》在省政府电子门户网站上通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促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记者 李翕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