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6月11日在文昌召开海南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会议,对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到2011年底使海南海南省公安信访积案基本得到消化解决。
本次集中清理的信访积案,指信访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信访,至今仍未停访息诉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包括海南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自行受理的,上级公安机关通过公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转送、交办的,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部门登记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全部信访案件。
海南省公安厅提出,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彻底摸清公安信访问题底数,确保集中清理活动结束时,海南海南省公安信访积案基本得到消化解决,公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公安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为,到2010年底,纳入清理范围的信访积案(2009年底以前的积案)力争化解65%;到2011年全国“两会”前,力争化解75%左右;到集中清理活动结束,力争化解90%左右。
海南省公安厅要求,紧紧抓住上级机关领导多次批示督办的疑难信访积案和久拖未结、群众反复来省上访的重大信访积案,以及因命案未破引发的信访积案等信访疑难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务必在解决一批突出信访问题上下真功夫、见实效。要化解“骨头案”,下决心纠正错案、瑕疵案,进一步加大力度化解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