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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试点实行农村劳动力实名输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2日   来源:宁夏日报

    记者6月11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在彭阳、隆德、同心、海原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试点县。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就业部门正在深入各乡镇、村排查外出务工人员人数、流向及其他情况,计划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打基础。同心县根据摸底情况,全部注销已办理的《劳务经纪人证书》,实行行政村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推荐提名、乡镇干部担保、乡派出所核查的责任连带办法办理《劳务经纪人证书》。并设立劳务经纪人“红黑榜”,建立公示制度,确保转移就业人员“谁带出、谁管理、谁负责”和“输得出、管得好、留得住”。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75万人左右,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占农民纯收入三分之一强。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呈强势发展态势,目前已转移就业60.48万人,实现工资总收入12.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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