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9时30分,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签署命令,将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并增加浙江、湖南、贵州省气象局为应急响应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其他可能受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的省(区、市)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中国气象报记者苏玉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