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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水运工程工法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1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推进我国水运工程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鼓励水运工程技术创新,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水运工程工法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申报水运工程工法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办法》明确,水运工程工法分为一级工法、二级工法,共有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和维护类6个类别。水运工程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的水运工程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而且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部水运局负责水运工程工法的管理工作,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原则上每年一次的评审工作。部水运局对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提交的专家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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