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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7月1日起禁止出租车高峰时段交接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1日   来源:辽宁日报

    从7月1日起,沈阳出租车将限时交接班,每天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为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交接班。 6月20日,沈阳市交通局举行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誓师大会,从21日起至6月30日,全市出租车行业将试运行限时交接班制度,出租车在早晚高峰时间段将不得交接班,出租车司机在此期间不得以交接班为借口拒载。

    据介绍,在10天的试运行阶段,如发生早晚高峰交接班事件,将以教育引导等方式督促其改正,待7月1日制度正式运行时,违反规定将通过诚信考核体制扣分、罚款、吊扣准驾证等方式严厉惩罚。

    沈阳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早晚高峰期间打车,不要向司机询问去向,而是直接上车再指定目的地,不要纵容司机的拒载行为。如发生拒载事件,立刻拨打投诉电话。出租车司机累计3次拒载将被吊销从业资格,两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运营。

    据了解,部分企业已将原定的“早5晚5”的交接班时间调整为“早4晚4”,以兼顾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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