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2010年,开展新农保国家试点县的参保率应达80%,截至目前,陕西省22个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试点县的参保率已达86.5%,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新农保制度已覆盖58个县(市、区),共有84.26万名农村老人领取到养老金。
2009年11月,全省11个县区被首批列入国家试点县;34个县区首批列入省级试点县;各市自行试点县区13个。各市区和各试点县均出台了本市县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西安市规定,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区,凡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80元。宝鸡市对基础养老金标准作了调整,60—69周岁为60元;70—79周岁为70元;80—89周岁为80元;90周岁以上为90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31日,陕西省22个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试点县农业人口552万人,实际参保人数344.73万人,参保率为86.5%;23个省级试点县农业人口377.3万人,实际参保人数94.88万人;13个自行试点县参保人数为10.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1.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