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部门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主动服务,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提供用地保障的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震慑了违法用地者,规范了土地利用秩序。截至6月中旬,全省查实并立案查处67宗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1745.55亩,涉及土地面积少于去年同期。
立案查处的67宗违法案件中,已办结30件,共处罚584.94万元,拆除构建物面积26.96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8000平方米,收回土地面积351.3亩。
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提供的资料显示,从违法类型看,以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居多,多为个人未经批准占地建房,共查处违法案件60宗,占违法案件总数的90%。另有破坏耕地违法案件4宗,非法出让土地2宗,非法批地违法案件1宗;从违法主体看,个人违法占地案件48宗,占总数的72%,个人违法总数居违法主体之首。此外,查处的企业违法用地案件12宗,主要为私营企业违法占地建砖厂及木材加工厂等。村组集体违法用地案件6宗,主要为非法占地建村集体公共服务设施。乡级机关违法批地案件1宗。
其中,林绍丰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擅自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红丰村委会北排经济社签订《联合合作开发经营合同书》,使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23.12亩建酒店,已构成非法占地行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并于今年3月31日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构建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14.31万元。
文昌湖山金旺砖厂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擅自租赁锦山镇良吕经济社40亩集体土地建砖厂,已构成非法占地行为。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并于今年4月19日对该厂做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厂将非法占用的40亩集体土地退还良吕经济社,没收该厂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构建物,并处以罚款8.82万元。 (记者 侯小健 通讯员 邢代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