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黄小晶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贯彻省委常委会议部署,安排福建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经福建省委同意,会议研究通过了《对口支援南平、三明灾区方案》、《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灾毁耕地复垦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意见》、《福建省水利设施灾后修复方案》、《恢复灾区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和《支持工业内贸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的主要措施》。
会议强调,“6·13”灾情之重前所未有,在前一阶段全力抗灾救灾的基础上,当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常委会的要求,把做好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为突出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细做好,确保所有受灾群众都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会议要求:一是按照最迟明年春节前并力争提前建成、让重建户搬入新居的目标,结合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选址在县城和大的集镇周边,有序推进农村住房重建工作,并在重建过程安排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住房。二是着眼于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设施修复。三是采用多种方式临时恢复供电和通讯,通过强化主网隐患点、加快基站建设,尽快修复电力、通信设施。四是在抢通受阻路段的同时,抓紧时间推进水毁公路修复重建和改造提高标准。五是加强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合校安工程建设修复重建学校;加强灾区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大消杀灭工作和疫情监控,让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六是抓紧修复农业基础设施和烟叶生产水毁工程建设,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尽快恢复灾后农业生产。七是大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保障灾区市场供应。八是组织群众对灾毁耕地进行复耕、复垦,加大土地整理实施力度。九是迅速启动福州-三明、厦门-南平的对口支援工作,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开展对口协作。十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灾区、支持灾区的良好氛围。十一是加强对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确保阳光操作、廉洁公正。
会议指出,当前正处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恪尽职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把省委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要严密防御新的灾情,做好防抗台风的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