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通化市纪委在全市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4+2”工作法,实现了农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定事”。截至目前,该市村级组织运用“4+2”工作法民主决策重大事项1277项,群众满意率达94%。
“4”就是“四议”,村级重大事项由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2”就是“二公开”,决议要公开,实施结果要公开。2009年初,驼腰岭镇宝善村决定修筑拦河坝。村两委启用“4+2”工作法促进民主决策,大家畅所欲言,全村代表一致通过该项目。此项工程解决了宝善村500多亩水田的灌溉问题,是群众拍手称快的一项民心工程。村干部说,以前村“两委”班子定的事,群众以为有啥“暗箱操作”,事情一摊开,民意顺了,事儿办了,干部也好当了。
自从有了简单易行的流程图、无处不在的监督、真实全面的公开后,乡村干部认识到,照章办事就是保护自己,就是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梅河口市海龙镇红星村想招商引资一户企业,壮大集体经济。村两委会依据“4+2”工作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期的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都顺利通过,没想到在最后的村民代表表决时却“卡了壳”。理由很充分:该项目会严重污染环境。村书记杜永清说,尽管项目黄了,但民心顺了,村干部为民的意识也更强了。
“4+2”工作法的推行,使重大事项由“干部命题”变成“村民审题”,村民担心的干部办事糊涂、财物管理不清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在梅河口市中和镇东夏村村部,编有号码的光碟整齐地排放在文件柜里。据村干部介绍,这是几年来集体讨论决策村里重大事项的录像资料,他们采取这种办法存档,是为了更方便群众监督。(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