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做好应急准备,提高预警级别,做好强降雨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为加强强降雨天气道路交通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大面积交通堵塞,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应急处置人员、装备和车辆状态良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在发生强降雨险情时,各地应按照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隐患治理,要主动联系交通运输、安监和交通公路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危险路段、易漫水路桥和隧道、易积水和塌方路段,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治理,并在不能及时治理到位的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对不能整治到位且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疏导、分流,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特别是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路段,在增设警示标志的同时,要报告政府协调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重点监控。
加强道路管控,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和易漫水路桥(隧道)、易积水和塌方等路段和施工路段的巡逻管控,涉路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涉路险情发生后,各地应立即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进行分流、疏导,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排除险情,并通报客运企业等部门、单位,避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卢学民 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