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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的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7日   来源:福建日报

    6大类406个税号商品7月15日起将取消出口退税,对福建省影响几何?福州海关、省外经贸厅近日公布的最新测算数据表明,被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在福建省出口商品中所占比重很小,该项政策对福建省影响不大,彰显了福建省实施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取得的积极成效。

    6月22日,商务部、国税总局出台《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7月15日起将取消6大类406个税号商品出口退税。这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连续调高出口退税政策后的第一次反向调整,主要是为了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绝大部分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商品,这些产品在调整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来自福州海关和省外经贸厅的统计数据表明,前5月,福建省涉及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商品出口金额为15722万美元,占同期全省出口比重0.59%。据介绍,近年来福建省通过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两高”类商品在福建省出口商品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机电及高新技术商品的比重不断提高。据统计,前5月,福建省机电产品出口110亿美元,同比增长40.7%,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41.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9.6亿美元,同比增长40.8%。

    在记者采访中,也有一些外贸企业担忧,在2008年以前的屡次出口退税下调中,涉及到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其中不乏一些福建省传统重要出口商品。他们担心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将引发出口退税政策的陆续调整,涉及到一些劳动密集型商品。福州海关有关人士指出,虽然福建省涉及此次被取消产品的出口规模较小,但还应继续推动优化出口结构工作,努力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指导企业应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外贸健康、可持续发展。(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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