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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9日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7月9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要求,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由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主持,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讲话。

    杨晶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国务院在肯定和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从1988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2009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在新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局面的客观需要,是创新工作方法、完成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根本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

    杨晶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着重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创建活动。要不断强化维护民族团结这个第一职责的责任意识,着眼于巩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二是围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创建活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全面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用好国家启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要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创建活动。要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推动民族政策的完善和发展。加强党的民族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杨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水平。要围绕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大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确定具体的创建活动主题,形成整体活动突出、各地百花齐放、处处都见实效的生动局面。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丰富创建活动的宣传形式,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品牌。要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书籍、新闻宣传等形式以及各类新兴媒体,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让更多的单位、团体、群众参与创建活动、支持创建活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日常工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翟卫华在讲话中指出,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需要,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局面的需要,是凝聚全民族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始终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自觉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要突出重点,着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创建活动、人人受到教育提高、处处讲民族团结的生动局面。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类创建活动,使之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精心安排,努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把统一要求和各地实际结合起来,精心制定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确保一切宣传阵地、一切传播渠道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

    斯塔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把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创建活动之中。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要准确把握开展创建活动的政策导向。坚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和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的统一;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统一;坚持享有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统一;坚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与增强“四个认同”的统一。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推进创建活动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统战干部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统战成员的广泛参与作用。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州、市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国家民委所属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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