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发出皖汛令〔2010〕1号特级明电,鉴于当前雨水情,省防指决定自7月8日22时起,对淮河以南各地,启动《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响应。
命令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对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水库下游影响区、旅游景区、水上作业区、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及中小学校舍、险工险段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任何隐患。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通讯员 范 智 记者 聂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