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现象有所抬头的趋势,日前,黑龙江省审计厅把整顿治理屡查屡犯现象、防治其扩大蔓延,作为今年审计的重点,提出加大屡查屡犯问题执法监督力度的明确要求。
屡查屡犯现象蔓延
近年来,尽管审计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是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现象还是有蔓延趋势。大量屡查屡犯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制约了审计向绩效评价方向的发展,干扰了审计工作的深入进行。
据审计部门介绍,屡查屡犯问题表现多种多样:一是部分部门、单位经费结余等不纳入预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拨款及利息不纳入预算,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部分部门、单位为了躲避年终经费结余,虚列经费支出、专项支出和事业支出;三是部分部门、单位利用往来账目进行核算,坐收坐支;四是截留、隐瞒房租收入、营业收入、培训费、工本费等收入;五是部分部门、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补充经费支出和临时性支出;六是部分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不全,造成家底不清,流失严重;七是部分部门、单位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越权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肆意敛财。八是部分部门、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应列入单位账簿资金、资产隐匿起来,形成“小金库”。九是部分部门、单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漏缴个人收入调节税、房屋租赁税等。
个人责任不追究是主因
来自省审计厅的资料显示,近五年,全省共完成95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发现和揭示的72个问题中,近六成属于屡查屡犯问题。
而且,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资金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令人奇怪的是,一些问题年年出现,却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
业内人士分析,屡查屡犯问题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复杂性和隐蔽性,其主要原因在于,部分部门、单位领导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财务管理知识欠缺,依法理财能力亟待提高;部分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缺失,财务不公开,经济业务事项缺乏必要的监督;部分部门单位受“小团体”利益驱动,知法犯法,侵占、私分国家资金。另外,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处罚力度小、个人责任不追究,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据审计部门分析,屡查屡犯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制止,原因是对问题的查处多半限于对部门和单位,而缺乏对领导者个人应负责任的追究。
靠制度提高“威慑力”
为有效解决屡查屡犯问题,今年,各级审计机关把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现象的发现、揭示和整顿治理纳入重要日程,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争取在短时期内,使屡查屡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黑龙江省审计部门在大力宣传普及财经法律法规、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严格审计执法标准。他们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问题依法从重处理、处罚,对重大案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威慑力”。
今年,黑龙江省审计部门把治理屡查屡犯现象深入到各个审计项目当中,既全面审计又要突出重点,既体现深度又要注意广度,既着眼宏观更要突出细节,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中的屡查屡犯问题要深追细问,严查到底。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指定专门机构,对屡查屡犯现象严重的单位实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