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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措并举显效果 71.3%受灾工贸企业恢复生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5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此次洪灾,福建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市受灾工业企业达1536家,因灾经济损失27.9亿元;商贸企业、副食品基地和屠宰企业受灾501家、经济损失5.05亿元。

    为尽快帮助工贸受灾企业加快灾后重建,福建省经贸委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截至11日,已有1095家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恢复率71.3%;290家受灾商贸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恢复率81%;95个副食品基地恢复,恢复率70.4%。

    据了解,这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对重灾企业,在今年福建省级工商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其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并研究制定重点受灾企业的设备购置费和向为重点受灾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担保金额补偿给予优惠政策。

    实施分类指导,加强跟踪落实。对灾情特别严重、需在原址重建或异地搬迁改造的企业,牵头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结合“退城进园”、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提出调整提升方案。对灾情较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技术力量,加快厂房、电力设施、受损设备的检测鉴定,抓紧维修、采购设备。

    加强煤电油运协调调度。

    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受灾企业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受灾企业的资金需求。跟踪参保的受灾企业理赔进度,确保及时理赔。(记者 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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