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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新华日报

    7月26日至27日,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常州召开,省长罗志军在会上提出: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力争在三年内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基本解决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初步形成了以商品住房供应为主体、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居民的住房总体水平明显提高。随着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这部分群众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缺乏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的能力,是目前住房保障尚未覆盖到的“夹心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正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以更好地满足城市“夹心层”的基本住房需求。

    罗志军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他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必然要求,是引导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需要。要通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使住房需求平稳有序释放,使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得来、留得住、住得稳、能创业,不断增强归属感,推动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

    在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时,罗志军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上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准确把握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位,突出解决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正确处理政府组织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在制度建立、建设规划、项目选址、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又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各种资金和各类企业参与建设和经营,增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动力活力。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在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体系,把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罗志军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一是要强化政府责任。市县政府是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关系民生、关系长远的大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建设,认真制定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切实抓好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要密切协作配合。住房保障、财政、国土、发展改革、金融、物价、民政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紧密协作,真正形成合力。三是要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和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来。

    副省长何权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职责履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重视搞好制度设计,确保政策得到落实,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切实把公共租赁住房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会议期间,罗志军考察了常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对常州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批量收购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各市、县(市)及有关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陆 峰 樊万朝 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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