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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从8月1日起统一更换车辆驾驶证军车检查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1日   来源:国防部网站

    总后勤部日前下发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全军统一更换“2010式”军车驾驶证和检查证,9月30日更换完毕。原“2000式”车辆驾驶证和军车检查证至10月1日废止,更换期间,新旧证均有效。

    “2010式”军车驾驶证和检查证在制作工艺、制证材料、管理手段等方面采用了一系列新科技,包括紫外光隐形文字、双变色光学、专用防伪油墨和无线射频电子芯片等先进的防伪技术,芯片内设置了军车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公共信息、审验情况、职业技能鉴定、交通违法抄告情况等内容。

    总后军事交通运输部对新证的审批、核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驾驶悬挂军车号牌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驾驶证;军车驾驶证的最长有效期,由5年延长至6年,预备役人员车辆驾驶证最长有效期限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准驾车型为小型乘坐车、指挥车、摩托车的军官、军内职工的车辆驾驶证,由每年审验一次调整为两年审验一次。凡有严重交通违法抄告或发生车辆责任事故的,无论审验周期是一年或两年,当年必须参加审验;交通违法抄告累计满12分,或交通违法抄告累计达6次以上者,必须经过交通法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抄告一次记12分,或累计达13次以上者,由相应核发机构吊销车辆驾驶证;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以上无故未参加审验的,车辆驾驶证核发机构不再办理审验手续。

    通知还对申请车种增驾设置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对申领军车驾驶证、检查证条件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 (作者 姜巍 特约记者 许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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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加强涉及军车号牌及证件违法犯罪活动查处
·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伪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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