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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发展责任保险实施意见"为公共安全护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在“赛博数码广场‘4·24’火灾中,600余家受损商户仅有4家购买了商业保险,投保面不足0.5%。这次火灾造成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而保险赔款预计还不到400万元,众多经营户损失惨重。”重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社会对责任保险认识不足,导致责任保险发展长期“低位徘徊”,且作为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手段,责任保险在重庆市更被企业与商家所忽视。为解决巨大的社会安全保障需求与责任保险供给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日前,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大力推行与群众利益攸关的责任保险的五大领域,逐步实现责任保险的全覆盖。据悉,该《实施意见》首先要求将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作为重庆建设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平安重庆”的重要内容,予以全面推进。

    重庆保监局新闻发言人燕翱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日益增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不仅干扰了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还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小冲击。“如近期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等地连续发生的针对小学生的恶性案件,对健全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果大力推广责任保险,建立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不仅可通过及时足额的保险赔付,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予以慰藉,减轻政府负担,加快此类事件的善后处理,而且还可利用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降低突发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有效发挥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和社会矛盾纠纷。

    燕翱表示,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首次将责任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社会公共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标志着重庆责任保险发展将由“市场先行、局部试点、典型示范”进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去年国务院国发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重庆“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为重庆保险业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其后,重庆被定为全国惟一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城市,“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全面推广责任保险的契机。重庆保险业要以此为突破口,同时,带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推动重庆保险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李雨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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