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多发频发。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日前部署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要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国务院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住重点,严厉打击;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营造氛围,强化监督,确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