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商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委等个9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推进重庆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这是重庆市今年出台首个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也是重庆市自7月21日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迅速采取的有力措施。《方案》要求,到2012年,建立起职责分工明确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组织、政策、资金、制度保障体系;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11天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15年,所有区县(自治县)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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