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一五”末,天津市可为41万户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提前实现了国家关于“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
天津市已建立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项住房保障制度并即将推出公共租赁房。通过“租、售、补”三种方式,构建面向不同困难层面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2007年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十一五”末,天津市可为41万户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05万平方米、33.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7.5万户,提前实现了国家关于“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要求,坚持把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天津市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市编制了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2008—2012),做到“规划先行”。确定了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措施,落实了资金,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目前,按照分层分类保障、多种方式并举的原则,天津市已建立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项住房保障制度并即将推出公共租赁房。通过“租、售、补”三种方式,构建面向不同困难层面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以来,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对天津市155个项目、1755万平方米、25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展了全面检查。结果表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管养有序。
经过不断摸索和研究,天津市围绕住房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到“政策到位”。例如,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优先供应,天津市今年上半年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落实比例达到90%,居全国首位;在政府主导下,组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成为全国首家专项投资危陋房屋拆迁和保障住房建设的企业,专项投资,封闭运作,先后与15家银行参与的银团签订了20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合同,已投入天津小王庄、铃铛阁等地一批项目。2009年6月,市国土房管局与天房集团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全国首支保障性住房投资基金,首个基金项目嘉春园今年3月底开盘,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房源选择。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日益提速,保障政策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为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策实惠,市有关部门努力做到“确保公平”。一方面,确保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严格资格审核,实行街、区、市“三级审核、层层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强化实时监控,通过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天津市各项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即时核查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一经发现及时清退。
目前,天津市正在研究编制“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