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道路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运力调配,加强运输组织,加强后勤保障,全力做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工作由青海省政府负总责;应急运输时,交通运输部将根据青海省的运输需求,在应急运力储备、应急运力调配、技术指导和综合协调上给予支持。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西宁和玉树等地骨干运输企业自有或新购置的重型货运车辆,并充分发挥救灾部队军车作用,组织实施灾后重建指令性运输任务;要以西宁至玉树(214国道)为重点,综合考虑其他运输通道需求,科学制定运力分配方案。西宁地区运力紧张时,由交通运输部调派四川、甘肃、宁夏、陕西等省份应急运力。
通知还要求,青海及宁夏、甘肃、四川、陕西、西藏等周边省份要建立应急运输协调机制,确保有需求时,可随时调派运力投入应急运输;所有灾区重建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车辆进入青海省后,凭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给予免费快速通行。
此外,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合理设置和建设应急运输车辆维修救援服务网点,并为维修救援服务网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生活、生产装备;加快完善西宁、玉树等地公路运输场站设施,满足货物运输中转和储存需要。运输保障相关经费从中央财政安排给青海的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储备和调用应急运力、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加强高原运输安全监管以及加强应急运输组织等所产生的费用予以补贴。(樊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