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26日16时发布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受黄海气旋和弱冷空气的共同影响,预计:26日夜间到27日上午,渤海、黄海北部将出现2.5到3.5米的大浪区;山东、河北沿岸海域将出现1.5到2.5米的中到大浪。27日下午,山东、河北沿岸海域的浪高将逐渐减小,海浪警报解除。
请在上述海域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