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劳务工积分入户试行办法
积满60分即可申请入户深圳
对于长期徘徊在深圳门外的劳务工而言,深圳户口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1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了积分指标体系,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60分时,外来务工人员可按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办法申请入户。
1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和《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今后,外来劳务工将可以通过个人积分入户深圳。
根据《办法》规定,积分入户深圳的劳务工需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拥有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积分入户指标分值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和减分指标六部分组成。劳务工所得总积分=基本要求积分+个人素质积分+居住情况积分+参保情况积分+奖励加分积分+减分指标积分。
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区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全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申请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信息库内积分信息进行主动更新。
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工作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劳动部门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通过个人申报方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入户。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度具体入户积分分值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一定审批时段内,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排名情况和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劳动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工入户计划,对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招工入户。
外来务工人员每项积分指标的积分需由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方有效。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整合资源,建立积分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劳动部门统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办法》规定,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同时迁入。其配偶随迁入户按市政府有效的夫妻分居入户政策执行。
相关的积分要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记者发现,《办法》最后一条明确提出:“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一年过后,深圳市政府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将积分入户工作统一纳入深圳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内进行管理。(记者 叶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