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决定停用所有陕“O”号牌
今年12月起禁止陕“O”车辆行驶
9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按照省政府要求,自9月1日起到12月上旬,全省所有使用陕“O”号牌的机动车一律更换为普通民用号牌,对其中已达到车辆报废标准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陕“O”是按照公安部《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设定的机动车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目前,我省登记在册的正规陕“O”车辆共有7056辆。由于陕“O”号牌的特殊性,在管理使用上存在超出核发范围,挪用、套用、伪造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为使换牌工作按期完成,省公安厅计划用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从即日起到9月10日。第二阶段,为换发号牌阶段,从9月11至11月30日,所有悬挂陕“O”号牌的车辆,都必须携带车辆和相关法定凭证、号牌及单位介绍信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全省使用陕“O”号牌的机动车一律转籍至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改挂普通民用号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予以无条件接收。第三阶段,从12月1日,一律禁止陕“O”号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据悉,号牌换发工作开始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将开设专门窗口,指定专人办理陕“O”号牌车辆转移登记业务,各市(区)公安局交警队车管所也将指定窗口和专人办理陕“O”号牌车辆转入业务。(记者 王罡 巨跃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