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9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重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蔬菜等价格以及交通运输、停车收费、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和收费情况的监测,遇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市场价格有重大波动的,要立即启动相应层级的应对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商务、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
从内蒙古自治区假日旅游厅局协调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已经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努力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在十一黄金周前期,自治区旅游局将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集中巡回检查各盟市黄金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加强预防、监控、应急和报告制度;加强对旅游车司机、自驾车旅游者的安全意识教育,防止黄金周期间发生旅游交通意外事故;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进行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并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黄金周期间组织的各类节庆活动进行严密、细致地安排,活动项目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客源集中场所还要注意防止拥堵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内蒙古自治区假日办举报电话:0471-6965978,自治区旅游局旅游投诉热线:0471-6282653。
从内蒙古自治区交管总队了解到,为了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该交管总队投入大量警力打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自治区交管总队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切实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旅游线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重点加大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高速公路重点整治道路行车秩序,并突出整治旅游车辆、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和整治农用车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无营运资格接送学生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