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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卓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卓著。2008年至今年6月,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977万件,审结9964件,结案率为90.77%;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903件,审结6296件,结案率为91.21%;行政机关实际胜诉3272件,占51.97%。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4543万件,结案率为100%。这是记者从9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全区各级法院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诉讼全过程,探索法院与行政部门、诉与非诉的对接协调机制。2008年,全区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一、二审协调撤诉结案为515件;2009年为815件,同比增长58.25%。他们通过行政诉讼个案,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2008年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1次,2009年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78次,逐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全区法院自觉地把行政审判工作纳入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对“三农”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拆迁案件等敏感性、涉及弱势群体的行政案件,快立快审,谨慎处理,注重涉民生案件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力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及时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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