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民航局公布了2010/1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规则。明确了2010/1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的基本原则,核准和登记管理航线的范围,以及政府为了完善三大门户复合枢纽航线网络布局等采取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每年两次航班换季前,民航局都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9)并结合当年情况,调整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规则,在充分征求行业内意见后对外公布。2010/1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继续采取以登记为主、核准为辅和两种管理方式,继续将事故征候万时率、航班正常率、定期航班执行率、旅客投诉率、政府基金缴纳率“五率”作为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标准之一。据悉,自2005年夏秋航季开始,民航局便已将“五率”作为航空公司新增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的评审条件之一。
据介绍,2010/1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评审规则的主要依据是:《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下发进一步改革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管理办法的通知》。基本原则为:坚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航空运输市场;扎实推进民航强国战略,不断完善三大门户复合枢纽和区域枢纽航线网络结构;对资源紧张的机场实施航班总量调控,继续引导、促进和扶持老、少、边、穷、红色旅游地区和支线航空运输的发展,落实中央西部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民航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完善西部地区航线网络。
据了解,本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继续由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实施分级管理。记者了解到,这一分级管理办法于2003/04年冬春航季开始试行,并于2004年夏秋航季正式实行,此后,民航局一直在不断完善航线经营许可及航班的分类和分级管理方式。至今年年初,除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北京南苑机场参照此管理)至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跨区航线的经营许可和航班继续由民航局负责外,其他机场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均由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负责管理。
与以往航季的评审规则相比,民航局在核准管理航线评审办法、登记航线管理办法以及申请和评审程序等方面也根据民航目前的发展情况适时做了一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