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研究讨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及配套文件(送审稿)。
会议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广西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广西民营经济发展与发达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当前必须坚持“放、活、低”的原则,放开一些领域,激活民间投资,降低准入门槛,推动广西民营经济大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拿出一批资产和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吸引民间投资。各主管部门要大力解放思想,敢于牺牲部门利益,进一步制定出台具体的激励文件,增强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最大限度消除民间投资的限制。要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资金、土地、税收等激励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努力形成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会议强调,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十一五”以来,广西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快,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业体系;但总体上发展相对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更加细致、更具体的工作方案,务实推动服务业大发展。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成长性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要突出工作重点,引导服务业聚集发展,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大力培育重点企业,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200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和其他事项。(记者/罗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