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下发《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坚持组织考核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争创活动长效机制。
意见就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一是分类细化“勤廉双优”标准。确保所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全面开展“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初要按照勤政廉洁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公示,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满意度测评和质询。三是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评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人民群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要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定期表彰“勤廉双优”典型。
意见提出,要强化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廉意识。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推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农村廉情分析、信访预警等制度。
意见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加强乡(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健全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村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推行乡(镇)机关集中开放式办公、村干部轮流值班、民情代诉、民事代办等。(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