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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11日   来源:西藏日报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9月25日至10月25日开展全区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将为2010届以及历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此次服务月活动的主题为“服务就业,成就人才”,服务对象重点是长期失业毕业生、单亲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家庭困难毕业生。

    “我们希望通过活动确保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确保各类重点服务对象得到重点援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林冰介绍说。

    作为本次服务月的活动内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将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作用,及时掌握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月的具体措施。同时,建立专门台账,为登记求职或失业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调动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发挥重点企业、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支持作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在服务月活动中,各地(市)就业部门将及时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小企业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在全区同步举办现场招聘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受理、审核认定、信息发布工作,帮助一部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认定的54家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排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和城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以及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

    林冰建议广大高校毕业生要转变就业观念,理性认识就业形势,先就业求生存,后择业谋发展。从低层做起,着眼于非政府部门、中小型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探索多元就业的道路。此外,应注重加强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工作经验。(记者 刘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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