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老区优先”,云南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步伐,老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据省扶贫办最新数据,3年来,云南已向革命老区县投入扶贫开发资金20多亿元;发展和改革委以及水利、交通等部门投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0多亿元。目前,革命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022元,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革命老区建制村通公路率、通电率、通电话率分别达92%、98.3%和96%。
云南革命老区县达47个,发展相对滞后。为加快老区建设,改善老区群众生活,2007年9月,云南出台了《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老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3年来,中央和省累计向革命老区投入扶贫资金20多亿元,用于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等重点扶贫项目,让30.7万老区贫困群众告别贫困奔小康。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试点工作,3年投入专项资金4500万元,整合资金2.5亿元,重点解决老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问题,以革命老区核心区和中心区为主,实施老战士、老党员、老交通“三老人员”及贫困群众安居房建设、科技培训、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革命历史遗址修缮等项目,极大改变了老区面貌。发展和改革委以及水利、农业、交通、广电等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瞄准老区群众最直接、最急需、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先后投入资金180多亿元,加快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及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扶持老区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畜牧等特色种养业,建设红色旅游景点,打造产业群,带动老区群众增收致富。(记者 张 锐 通讯员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