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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旅客携带高价值物品入境应当主动申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2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近日,广州海关在白云国际机场查获一起旅客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名牌服装、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入境情事,涉及价值达人民币10余万元。

    据介绍,这名旅客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作出任何申报。然而海关关员却在其行李中查获包装完整的阿玛尼、皮尔卡丹、古驰等高级皮衣,以及高档手表,共计20余件,数量已远超自用合理范围,海关按规定予以征税处理。

    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其中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周德辉 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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