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法规涉及的相关条款听取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但近年来,上海市物业管理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部分小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专项维修资金筹集难、物业服务收费欠缴多等。昨天的听证会有两项议题:修订草案将欠缴物业费的行为与物业的转移和抵押登记相联系的设计是否合理、可行;关于强制维修和紧急维修的规定是否有必要,程序设计是否合理、可行。听证会上,提案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就两项议题作了简要说明,17位听证陈述人围绕议题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刘云耕说,住宅物业管理矛盾突出,群众诉求比较多、呼声比较高,修订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相关要求、高度关注民生、推进社会领域立法的一项重点工作。要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争议较大的条款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解决社会领域矛盾涉及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一部好的法规,可以更好地调整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今年常委会15件正式立法项目中,社会领域立法占了11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杨定华参加听证会。 (记者 邵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