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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99%的村(社区)有了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1日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取得实效
99%的村(社区)有了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
     

    记者从河南省纪委获悉,至9月底,全省已有50331个村(社区)建立了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占总数的99.3%,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自治机制,为全省农村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据介绍,自2005年起,河南省即在三门峡市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此后,又先后在焦作、洛阳、郑州等市开展试点工作。2009年底,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和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方案》,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市、县、乡三级普遍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一些地方还对选举全程录像。各地还统一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与村支部、村委会牌子同规格并行悬挂,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

    今年以来,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9367件(次),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6347件,审核农村集体资金66.8亿元,审核不合规定票据34771张,拒付不合理开支2321.6万元,化解农村基层矛盾72229件,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问题发生,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记者 郭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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