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7日,以国家民委党组书记杨传堂为组长,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司法部组成的中央联合督查组,对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陕西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到街道、社区、高校等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结合了解掌握的情况,杨传堂充分肯定了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他指出,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两省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比较突出:一是着力抓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营造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着力抓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大局;四是着力抓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了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五是着力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形成了各族干部紧密团结、共同奋斗的良好局面。
针对两省区当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杨传堂要求各有关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