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刚刚闭幕,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立即通过各种形式传达贯彻全会精神,超前谋划各项工作,确保“十二五”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省高级人民法院3日召开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张聚昌教授,就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辅导。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维护者;认真把握龙江“十二五”发展的战略规划,做科学发展的忠实服务者;认真把握龙江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做良好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认真把握龙江诉讼矛盾的化解规律,做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努力实践者;认真把握贯彻全会精神的大好契机,做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有力推动者。要更加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林业厅党组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要求,紧紧抓住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机遇期,积极谋划全省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省林业将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努力为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提供生态保障。抓好森林防火基础性工作,努力实现由传统防火向现代防火转变,由人力防火向科技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坚持“四个轮子”一起转,植树造林、湿地促林、产业强林、改革兴林。坚持打好科技支撑、依法治林、森林培育、林区建设和职工收入以及林业对外开放“五个硬仗”。未来五年,全省将再造林1000万亩,全力推进荒山荒地、农田防护林、道路、城市村屯和庭院绿化,努力实现由部门造林向社会广泛参与转变;由单一绿化向城市绿化与乡村绿化相结合转变;由分散造林向规模化造林转变;由生态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由单一林业造林绿化向区域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相结合转变。加快产业转型,提升林业地位和影响,实现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新的跨越。
省地税局认真总结“十一五”地方税收工作,深刻领会把握黑龙江省“十二五”的指导思想,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从地税工作实际出发,突出强化管理,确保完成组织收入、队伍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项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研究制定地方税收“十二五”规划,为黑龙江省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提供服务。继续抓住全省推进大项目建设和“双一”目标的机遇,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组织税收收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紧紧围绕组织税收收入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落实政策为“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提供宽松税收政策环境,确保“十二五”地税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切实把全会提出的发展目标转化为谋划发展的科学思路,以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契机,从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全省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科学绘制知识产权“十二五”蓝图,努力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要通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集群化发展,大幅度提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创新型龙江、尽早实现全省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